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民办学校各项工作建设
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因此,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不仅要加强民办学校行政与教学、财务与财产等的管理,在保护教师合法叔益、师资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和教龄计算、优秀教师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样纳入统一管理,而且要严格和规范审批手续,对于新筹建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同步筹建党组织的规定执行,否则不予审批。这就需要加强教育部门内部的工作协调,在审批新建民办学校时,行政审批部门要与党务部门一起会审,共同加强对民办学校各项工作指导,为民办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党务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力度。在民办学校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不仅有利于发挥党对民办学校的政治领导,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提高民办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有利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促进民办学校健康的发展。
民办学校的教职员工党员,需要党组织。大批学生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党组织。加强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师德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需要党组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更需要党组织。因此,凡是有觉悟、拥护党的领导的各类办学人、管理者,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紧迫的心情,按照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苏委教组[1998]18号《关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宁教工委组[1998]64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
二、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党组织
对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学校,要按规定尽快建立起来,并进一步理顺党组织的隶属
关系。从调研情况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正常,已严重影响到民办学校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凡到民办学校工作达六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必须按党章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学校负责人是党员的更应该带头接转。对于应转组织关系而无正当理由执意不转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对党组织的关系隶属问题,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有利于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有利于把教育行政管理与党建工作指导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这几个原则,实行以属地化管理为主。考虑到各类
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具体的模式也不宜绝对框定,可允许探索择用,如有些行业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办的学校,党的组织关系可以隶属母体;有些学校教师的关系在省、市人才市场的,可以隶属于人才市场党委,成立联合支部开展工作。但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应指派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发挥优势,争取地位,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民办学校耍发展,关键是处理好“四个结合点”:一是目标的结合点。民办学校健康、快速发展与党的教育方针是一致的;二是资源的结合点。民办学校需要借助党的各种资源来发展自身,党的建设也需要依托民办学校来加强党的执政基础;三是人才的结合点。具有较高素质的党员同时也是民办学校的骨干力量,受到学校的欢迎;四是管理的结合点。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党务工作者通常会具有相互兼容性,开展党的工作也有助予其管理效益的提高。
因此,民办学校的党员骨干要抓住结合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撵党组织先锋模范和政治核
心作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民办学校要发展,必须要建设好一个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的班子,必须要有发展的新思路。必须要建立一个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必须加强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必须要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必须要想方设法吸引人才、用好人才,遇到困难的时候必须要有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而这些,正是民办学校党组织可能通过艰苦努力去做和争取做好的事情。
四、因校制定,分类指导,灵活多样地开展党的王作
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高效率、快节奏、满负荷的特点,党的活动相对缺乏时间
和空间。因此,党的活动方式不能简单照搬公办学校的做法,而应根据学校的情况,坚持从
实际出发,立足业余、分散、小型、多样,注重实效,使活动内容更具针对性。可以从做好“五个结合”上来开展党的工作;一是工作方法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按照学校实际贯彻执行,形式灵活多样。二是活动方式上党的活动与群众活动相结合。党组织的活动可与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活动有分有合,相互融合,以党的活动带动群众组织的活动。三是规模上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除必要的大型活动外,多数可采用分散活动,包括党小组活动、电化教育、文件传阅、理论学习等。四是活动时间上脱产与业余相结合。以业余为主,党组织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必要的活动时间,另一方面尽可能把各项活动安排在课前、课后等业余时间进行,不影响教学和管理工作。五是活动途径上党组织发挥作用与党员个人发挥作用相结合。通过党员在学校管理层、在教育教学一线等不同岗位上发挥作用,使党组织的意图得以实现。
在民办学校开展党的工作,抓好党的建设,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个新领域。市、区
(县)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党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应当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
建设的全局之中,摆上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分类指导,抓好落实。同时,制定相应政策和规定,使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市、区(县)教育工委(党委)要在加大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力度的同时,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在检查、指导、评估民办学校工作时,要把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